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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20年39号通知
2020-07-14 10:31  

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及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133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校级及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院(部)的青年教师。

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已获得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者,不再参加同级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教学、科研等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已获得或本次获得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教学、科研等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名额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均可申报校级或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学校从以往及本次获得资助中择优推荐8人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安阳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申请人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院部负责审核)。

3.安阳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

申报人提供《申请书》、支撑材料纸质版各一份,装于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封面和目录(附件4)。

(二)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5)。(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院部负责审核)

3.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6)。

申报人提供《申请书》、支撑材料、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装于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封面和目录(附件3)。

请各部门将校级及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后,于7月17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222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教务处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冯利平 郭卫云 联系电话:2909755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安阳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3.安阳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4.支撑材料封面

5.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6.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7.《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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